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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学集刊》投稿须知

 
《史学集刊》是教育部主管、吉林大学主办的专业性史学期刊,系“全国中文(历史类)核心期刊”、“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”、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》(CSSCI)来源期刊、“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”,2008年被中国期刊协会评为“编校质量优秀期刊”。刊期为双月刊,国内外公开发行。本刊一贯秉承“传承学术薪火,弘扬历史文化”的办刊宗旨,坚持“实事求是,探索创新”的办刊理念,以促进史学研究的发展与繁荣为己任,热忱欢迎国内外史学研究者向本刊投稿,现将投稿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本刊主要栏目有:“专题研究”、“史学理论与史学史”、“区域史研究”、“外稿特译”、“学术前沿”、“学术争鸣”、“跨学科研究”、“长篇专论”、“博士论坛”、“冷战史研究”、“古文字研究”、“史料研究”、“口述史研究”、“国内外著作评介”等。
二、来稿需为作者本人创作的未经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,否则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。字数一般应限制在12000字以内,重大选题可适当增加字数。
三、来稿要求符合学术规范,观点明确,逻辑清楚,论证严谨,材料充实,文字精炼,引文准确无误并认真核对。稿件应有简短的学术史梳理,可在文中或注释中简要评析已有研究成果和当前研究状况。
四、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(200-300字)、关键词(3-5个)、作者简介(包括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称和研究方向)、联系方式(详细的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箱、联系电话)。中文摘要应用第三人称撰写,简明扼要、全面准确地概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,并不得出现引文和“本文”字样。英文摘要是对中文摘要的对译,需做到翻译准确。关键词应为准确反映文章主题的名词性术语,具有实质性意义和检索价值。基金项目文章需标注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。
五、来稿请自留底稿,因本刊人力、财力有限,来稿一律不退。本刊的审稿周期为三个月,如三个月后没有收到用稿通知,请自行处理。来稿请勿一稿多投,在审稿周期内,若因作者一稿多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概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六、来稿文责自负,但根据具体情况本刊有权进行必要的删改,不接受删改者请在投稿时注明。
七、遵照新闻出版的有关规定,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,一律用人民出版社最新权威版本: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》用1995年版,《列宁选集》用1995年版,《毛泽东选集》用1991年版,《邓小平文选》用1994年版,《列宁全集》用1984年以后的版本。
八、本刊自2009年第1期起,实行新的引文注释规范,具体要求,详见《<史学集刊>关于引文注释的规定》。
九、本须知解释权归《史学集刊》编辑部所有,并于2009年1月1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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